依據:無「法」適從 地下社會傳告歇業 獨立樂界籲: live house 要正名
來源:苦勞網
發表日期: 2012年07月09日
作者:張心華
過去live house的營業項目多登記為「冷熱飲食及果汁咖啡菸酒之經營」,但業者遭到主管單位以有「音樂表演」為由,禁止樂團演出。在獨立音樂界四處奔波、舉辦座談會,並請青輔會協調經建會與文建會共同商討,先由文建會頒發一紙證書,將包含地下社會在內的live house列為「重要藝文展演空間」試圖解套,但證書並無法律效力,對解決問題沒有實質幫助;直到2010年底,經濟部商業司增設「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」,看似一道曙光,但因相關消防、建築法規沒有跟上腳步,徒為空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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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經濟部商業司增設「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」(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)